各单位:
为加强和规范各类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,做到统筹安排,提前布置,保证审计质量,维护学校经济利益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项目
凡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2万元(含2万元)以上、已竣工验收通过的项目,均应及时报送。
二、报送要求
1.对于已竣工未验收、已竣工验收但乙方尚未提请结算审计材料的,甲方管理部门应加紧推动,及时送审,不得无故拖延。
2.依据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威海)基建及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实施办法》(校审〔2019〕113号),送审项目应一次性按规定程序和手续资料报送。
三、报送方式
(见附件)
请规划建设处、后勤保卫处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,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“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统计表”。
联系人:王秀媛 电话:5687387
纪检监察办公室
2020年9月17日